根据太阳(英国),布鲁斯·威利斯正准备起诉苹果公司的条款及条件,其iTunes服务。演员已经收集了庞大的音乐库,“要离开他的女儿拉莫,童军和塔卢拉的长途。但在iTunes的条款和条件,客户基本上只“借”轨道,而不是拥有它们彻底。因此,任何音乐库这样的积累将是毫无价值的,当主人死了。“
但是,这标志了一个更大的问题,这种新的数字世界。究竟是谁拥有的所有这些事情,我们花我们的钱吗?所有的现金流,通过iTunes例如:它实际上并没有买什么东西,是可分配的。这是相当多的私有财产的定义,它是可分配的。我们可以给它或出售给别人。甚至,留给它。
我们不能做这些事情,因为我们还没有真正为物业买了这些东西。相反,我们许可使用权,但该许可证是我们独家。或者可能有机会到我们的帐户,或iPod。这不仅是与iTunes。那些书对我们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也是如此。由于许多互联星空拖累时发现,它并不适用于在云计算中的数字信息:服务器被关闭,访问被拒绝。如果这些比特和字节的财产权利,违反其实你的。
因此,我们在这个陌生的位置,我们认为我们已经支付是短暂的:很明显,所以在这个意义上,它是数字,而不是一个物理的神器。但是,我们也拥有它是短暂的:事实上,对于大多数的这些数字商品我们买,我们不拥有它在所有。我们有权利使用它,但不转让,出售或遗赠:因此,我们实际上不拥有它。
这是目前没有太多的问题。我们中很少有人有任何显着的部分,我们的财富,在这样的数字产品捆绑。但它显然会织机在今后几年里的东西。我有一种感觉,我们要确实需要一些法律澄清自己的后一个人的死亡。我有一种感觉,澄清很可能会通过税收系统来。试想一下,一些有钱的人已经积累了非常大的iTunes收集:在他们的死亡IRS要珍惜的东西,要继承税吗?当然,我们需要有一个继承税要做到这一点,但是,这将毫无疑问会回来。要做到这一点国税局认为,这确实是财产,该楼盘资:这是不太当前的许可证制度说这样的数字产品。
很何种方式去哪里,我不知道该解决方案将可继承及应课税或两者都不是?但我希望,澄清。